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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外资解行的引入

发布于:2014-01-17  |   作者:http://www.zxjsq.net  |   已聚集:人围观
谈外资解行的引入    
 
       从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至1982年以前,我国不允许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仅设立31家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国务院决定在经济特区进行商业性外资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首家在我国设立背业性外资金融分支机构的是香港南洋商业银行。1994年为配合开发开放浦东的战略决策,国务院决定断引进外资金胜机构,批准上海成为我国除经济特区外首先获准引进营业性外资金触机构的城市。鉴于当时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专业银行还没有完成向商业银行的转轨,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经验也不够丰富,所以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坚持循序渐进、审慎开放金触市场的原则,在保护国内金胜业的基础上,因势利导,促进我国金胜体创改革的深化,并使金胜机构的管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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