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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与住房再生产的协调关系

发布于:2014-02-22  |   作者:http://www.zxjsq.net  |   已聚集:人围观
       同其他商品再生产一样,住房再生中的生产和消费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住房供求是否均衡,主要由这两个环节决定。住房再生产中的两个基本矛盾就存在于这两个环节上,只有依靠金融支持,住房的生产过程才能顺利进行,同时,只有依靠金融支持,大多数住房消费者才能买得起房。如果金融机构对这两个环节的支持与服务不协调,就会直接影响住房供求的平衡。因此,一般认为,渗入住房再生产的金融资本,只要在这两个环节上的分布是均衡的,那么金融业对住房再生产的金融支持与服务结构就是均衡的。
      尽管这是考察金融业对住房再生产的金融支持与服务结构均衡与否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标准,但是,从住房再生产的特点上看,这个标准显然还不够全面。在考察金融业对住房再生产的金融支持与服务结构的均衡问题时,至少还应当考虑金融机构在住房再生产的以下环节上的支持与服务情况:一是专门的住房经营环节是否得到了应有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其现实表现主要是专业住房销售代理商是否得到了应有的金融支持与服务。之所以必须考虑这个环节上所得到的金融支持与服务情况,是因为住房开发投资垫付的资本较大,如果住房开发商在住房销售上不顺,就将陷人被动,并因此而不能顺利地进人下一轮新的开发。而住房销售代商专门进行住房市场销售,因此不仅比开发商更熟悉住房销售市场,而且能够将多家开发商的住房产品进行统筹销售,在住房销售上比住房开发商更有优势。更重要的是住房销售代理商从住房开发商手中接过一手房(新建成的住房),使住房开发商能够尽快地进人新的下一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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