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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背后的博弈

发布于:2016-12-13  |   作者:http://www.zxjsq.net  |   已聚集:人围观

  时间飞逝,12月11日中国入世15周年,这是一个转折点。按照当年签署的入世条款,中国在那15年后,也就是今年的12月11日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令人错愕的是,今年以来,欧盟、美国和日本先后声明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尤其是日本,在12月8日,正式表态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这不是赤裸裸耍赖吗?形势如此,背后更是错综复杂,几乎是当下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缩影。


  根据我国入世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先生所说,这个问题已经搞“拧巴”了,“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企业所享有的,而不是国家的行为,到最后,变成了让美欧日这些国家来确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显然已经离题万里了。谁是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错的,国家是国家,市场是市场,怎么能用市场经济或者非市场经济来界定国家呢?稍有常识就知道,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现代国家几乎是同时出现的,而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适度分离,也是现代国家的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不可能是全部市场经济,就像大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所研究的,市场经济是经济世界的上层结构。如果说美国、日本是市场经济国家,那这个国家所有的交换都是经过市场完成的吗?没有人情往来,没有礼物?看看美国对农业的超额补贴就知道了,市场经济没有是或者不是之分,而是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体现。市场经济的历史非常古老,一国以自身国内情况来判断另外一个国家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显然是对历史开了个不小的玩笑。更好笑的是,美日欧还煞有介事地假装玩这个游戏。


  回到当年的入世谈判,这是中国发展战略的关键转折点,为了尽快入世,中国做出了妥协,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第15条,也就是“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中加入了“市场经济地位”的要求,如果受调查的生产者能够证明生产、销售该产品是具备“市场经济条件”,那么WT O的进口成员方在确定价格可比性的时候,应该用受调查产业的中国价格成本,否则,就是用“替代国”的价格。这一条款不能不说是一种霸王条款,美国2004年对中国彩电进行反倾销的时候,使用的替代国价格居然是印度。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地位主要是企业或者行业反倾销调查确立价格的规则。如何才能让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呢?成员国根据国内立法证实中国是市场经济体;无论如何15年之后,对中国的这种不公平审查都要结束。在过去15年间,美欧日都没有承认中国市场经济体的地位,15年过去了,不管你承不承认,“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的“替代国”的做法都应该结束了。


  换句话说,承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体是一回事,在反倾销的时候用不用“替代国”又是另外一回事。显然,美欧日故意将两者绑定在一起,试图继续在反倾销的问题上敲打中国。不能不说,市场经济中最稀缺的还是市场本身。市场份额就是就业、就是福利,欧洲的钢铁工人并不懂什么叫市场经济,他们要做的就是保护自己的岗位,抵挡中国的钢铁。如果一国之内的市场可以适度与政府分开,国际市场从来就不可能是纯粹的市场,而是政治经济的构造,因为汇率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因此国际价格也就谈不上纯粹市场化了。当各国开始努力保护本国市场的时候,国际市场就被政治化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背后就是这种政治博弈。


  入世15年来,中国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在2014年的时候,中国就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家,毫不讳言,中国是自由贸易的最大受惠国。加入WT O,中国成为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开放倒逼改革,中国也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动机,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还在蔓延,保护主义回潮,这非世界福音,也不是中国的机遇。中国唯有矢志不渝地成为全球化与自由贸易的发动机,才能真正破茧成蝶。


  (作者系国际关系史博士)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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