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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整治方案

发布于:2016-10-17  |   作者:http://www.zxjsq.net  |   已聚集:人围观

  针对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整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央行:采取“穿透式”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3日发布了多部委印发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针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不同类型主体,专项整治确定了三项整治重点:一是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各类互联网企业;二是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三是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涉及领域交织、部门众多、地域广泛,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配合,专项整治按照业务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结合从业机构的持牌状况和主营业务特征,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界定业务本质属性,落实整治责任。


  在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是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另一方面是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


  证监会:专项整治股权众筹风险


  证监会等15部门13日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上的融资者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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