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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转型发展主要从哪几方面体现

发布于:2016-08-29  |   作者:http://www.zxjsq.net  |   已聚集:人围观

  民众对商业保险意识越来越强,近日编者按:对“十三五”时期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在2016年中国保险业发展年会上提出四项建议。本报对此进行整理刊出,以飨读者。


  “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迅速壮大,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保险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球排名跃升为第三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过去5年,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各地区各行业走势明显分化的情况下,保险业仍然实现了两位数的年均增长率,成绩十分亮眼。


  除了财务指标之外,更重要的是,保险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功能进一步凸显。不论是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支农惠农方面,还是在自然灾害救助和道路安全管理等领域,都能看到保险业扮演着日益活跃的角色,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和支持创业创新活动方面,保险业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例如,在多地实施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通过开展有效的银保合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保险业作为“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的功能不断加强,已经得到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认可。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国十条”)的发布,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突出强调了保险的风险管理、财富管理、社会管理功能,并赋予保险业在建设多层次社保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灾害救助体系、支农惠农体系、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多项战略任务。“新国十条”无疑为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全局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翻开了保险业发展的新篇章;与此同时,也意味着“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将担负更加重要的责任。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要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一个重要前提就在于保险业的改革与转型能否顺利推进和落实。我国正在推进的经济转型,是世界经济史上规模最大的经济转型,面临的挑战和阵痛前所未有。特别是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金融市场动荡加剧,新兴市场脆弱性上升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转型中的结构性矛盾凸显、财政金融风险概率上升的情况下,要解决这些问题,唯有通过深化改革,矫正市场扭曲,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在更高水平上重构新平衡。对于保险业来说,不论是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带来的新挑战,还是有效化解以往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风险,改革与转型都势在必行。


  保险业要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建设,就需要下决心深化内部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释放内生发展活力和动力。实际上,“十二五”时期保险业实施的许多政策措施正是以激发市场活力、开拓市场潜力为导向的,包括简政放权、定价机制、资金运用机制的市场化改革等。这些措施已经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十三五”时期,应该继续高举改革与转型的大旗,坚定不移推进自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保险供给质量,优化保险供给结构,把工作方案和政策信号转化为具体行动,尚未启动的及时启动,没有完善的继续完善,有待落实的继续落实。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的转型与发展,还需要把握好以下4个方面。


  第一,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回答了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关于发展理论的最新创新成果,是“十三五”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保险业在推进改革与转型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这五大发展理念,并转化为具体行动。要践行创新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促进创新与监管的相互协调;践行协调发展,补齐保险业短板,让人们享受更多保险服务;践行绿色发展,开发绿色保险产品,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践行开放发展,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增强全球资源整合能力;践行共享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让保险发展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二,确保差异化发展。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经说过,要确保“保险姓保”,对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所谓“保险姓保”,本质上是指要确保保险业不同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差异性竞争优势(爱基,净值,资讯)。在现代化社会里保险并不是唯一全方位参与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的金融部门,银行、证券、基金等同样也在不断扩展其功能和触角。然而,保险与银行、证券等相比具有鲜明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正是保险业经历漫长的发展历史,业已成为一种被全球广泛接受和使用的金融服务的根基,这种差异性也是确保保险之所以成为保险,而不是类银行、类证券的根基。要在差异性而不是同质性的原则下推进保险业的发展,这意味着要健全保险业的保障功能,而不是一味发展理财功能;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来源的独特优势,而不能与一般的短期化的投机资金混为一谈。


  第三,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效合作关系。在“保险姓保”这句话之后,我还想补充一句,“保险姓保但不姓包”。为什么要强调保险“不姓包”呢?因为保险本质上是一种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有一定的条件和局限性,保险业不能包打天下。例如,虽然我们常说保险的主业是承保风险,但并非所有风险保险业都会承保,只有那些商业上可保的风险才属于保险业的经营范围。换句话说,保险业也有其自身局限性。保险业要有效发挥功能和作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和市场的有效合作。在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巨灾保险等许多领域,我们都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如何明确政府和市场各自的功能和边界,我迫切期待看到保险业在这方面进行更多的积极探索。


  第四,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传统上,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共同基金等相比,保险业并不被视为是具有系统性风险相关性的金融机构。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美国国际集团(AIG)、债券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的经历改变了这种观念,人们开始意识到,保险业在系统风险的总爆发中,既可能是风险的承受者,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担当起风险的引发者和放大者的角色。尽管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重大成就,通过偿付能力、保险保障基金等机制的建设在风险防范与化解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保险业的风险有上升和加速积累的态势。一些新模式、新业务使得保险业与实体经济以及其他金融部门之间的联系大大加强,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也因而有所提高。正因为如此,必须高度重视保险业的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加强保险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和微观审慎监管体系建设,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作为保险业的一项优先任务。


  总之,“十二五”时期,中国保险业高举改革与发展大旗,取得了一系列不凡的业绩,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铸就了保险大国的基业。“十三五”时期,保险业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改革与转型的任务比以往更加艰巨。保险业要肩负起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的历史使命,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书写新的时代篇章,为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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